如何使用他人所注册的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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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他人所注册的商标权?

作者:云南浩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8-11 08:38:41

在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各式各样的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都有着广泛的影响,而众所周知,著名的商标能够带来极大的商业利益以及市场份额,商标也是有着自身权益的,那么如何使用他人所注册的商标权?来看看昆明商标注册的相关介绍:

1、商标许可的条件: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后,许可人或被许可人名义变更,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应当办理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提前终止申请。

2、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是注册商标。商标依法注册是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合法途径,只有注册商标才存在被许可使用的法律必要。而未注册商标没有商标专用权,不受商标法律保护,不需建立商标的使用许可关系,任何人均可以善意使用而不承担法律意义的商标侵权责任。

3、商标许可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才可以作为许可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其他人不能假借注册人名义或者受注册人委托,充当商标法律意义上的许可人。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商标专用权,该商标专用权范围仅以被核准注册的商标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超出核定使用商品上的范围,其标的不受法律保护,已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5、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证号;(2)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3)许可使用的期限;(4)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6)在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上标明被许可人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报送商标注册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1、报送商标注册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报送各种商标申请件时一定要用订书钉装订。装订顺序:①申请书②委托书③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完整、字迹要清楚)④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如:肖像商标的公证、集体、证明商标的材料)⑤商标图样(新申请);装订位置:商标申请件的右上角。

3、报送各种商标申请件时一定要附清单,并在清单上加盖代理组织公章。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随文邮寄,一份自己保留。自己保留的清单应登记邮寄日期及条码号。若直接送达商标申请件时一定要附两份清单。清单上请写代理组织电话号码。

4、清单填写的内容(如:申请人名称、商标名称、类别、商标申请号/注册号)、数量要同所报的申请件的内容、数量相一致;并在相对应的栏目划(如:变更申请件就在变更栏目划)。

5、报送各种商标申请件的信封,应在信封封面上写明邮件内容及件数(如:新申请件、变更件、续展件等)。

6、报送各种商标申请件的邮寄一定要挂号或特快邮递。

7、报送异议申请件和续展申请件不要装在同一个信封里,应分别邮寄(收件人字迹要清楚)。

8、报送商标注册评审委员会的各种申请件(如:注册不当、驳回复审、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等)及补充材料,应寄给商标评审委员会。

9、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相关报文清单下载1、报送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申请事项清单2、报送提供证明、撤销三年不使用等申请事项清单3、报送商标异议、许可合同等申请事项清单4、报送商标转让、变更、续展等补正申请事项清单5、报送商标注册申请事项清单

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既包括一般不规范使用行为,也包括严重不规范使用行为即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不规范使用违背公平竞争的准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违背《商标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宗旨。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既包括一般不规范使用行为,也包括严重不规范使用行为即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的不规范行为包括: 

一、企业进行分立、合并、转制或更名等形态变化时,其商标权主体已经相应发生变化,却没有办理商标转让或更名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当变不变”; 

二、企业形态没有发生变化,却自行改变了商标注册人的名义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不当变而变”; 

三、自行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并以他人名义进行使用的行为; 

四、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五、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注册人没有申请续展仍然继续使用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六、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听觉的意义注册商标(如熊猫文字商标)的行为,或者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文字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并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七、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八、擅自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含混; 

九、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的一部分使用的行为; 

十、在强制注册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行为。 

商标核准注册后,所有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因自己的发展和需求有更换或者改变已注册商标的样式的意向时,不妨考虑再重新申请注册一次新样式的商标,如果商标主体内容无变化只是样式或者字体形式改变,照样可以顺利获得权利,这样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就不会存在诸多上述的问题,也不会因一时擅自改变商标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许多申请商标注册的人,即使在商标注册成功后也会申请商标注册,商标的转让和变更都不清楚。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如果我们不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那么在未来处理相关业务时,我们会提交错误的材料,这肯定不会被批准,浪费时间。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今天会为您区分这两者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变更: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并交送有关登记机关发给的《变更证明》。商标变更由商标注册人的一方提出。商标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发给商标注册人《受理通知书》,变更时,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需要一并变更。   

商标转让: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在此过程中,双方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并出具行业受理通知书。商标局同时发给双方。        

商标变更:商标注册人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后,其地址、名称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有关资料,申请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商标转让: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商标转让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请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核实,并在收到通知后十五日内予以公告。经审批未通过,使转让登记生效。 

商标变更:商标注册的主体没有变更,只有注册人的姓名或者有关信息发生变更,才需要变更注册。        

商标转让: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发生变更的。商标的地址、名称等注册事项虽然没有变更,但实质上属于该商标的法人已经变更,需要办理转让注册手续。        

商标变更:有关注册事项中,所有权未发生变更。同时,商标变更要求注册人注册的所有商标必须同时进行变更注册。        

商标转让:手续生效后,商标所有权发生变化,商标转让可以另行办理。不需要注册人注册的商标,一律办理转让手续,但转让的商标与其他不可转让的商标类似的,应当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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