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公司商标转让的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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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公司商标转让的相关规范

作者:云南浩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6 08:24:31

组合昆明商标注册综合了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三维商标或颜色组合商标之间的不同特点,得到不少人的喜爱。但是为什么很多人还是建议最好是“分开申请”呢?下面就和大家说道说道。

费用方面

组合申请商标在前期时相比于分开注册商标会节省一笔费用,因为组合商标只需要一份费用即可,而分开申请商标则是按照新申请的标准来,一个商标一个类别进行收费。

商标使用方便

组合申请的商标在使用时只有组合使用才能打上标记,改变了任意部分都属于不规范使用,不仅不能标注商标标识,还有可能被商标局主动撤销。这样就会给处心积虑想打擦边球的商家们带来机会了。反而分开申请的商标注册成功后,既可以分开使用,也可以随意组合使用,这样就方便很多了。

失败风险

由于我国商标审查实行的是分开审查原则,所以不管你的商标里面元素有中文、英文还是有图形,商标局都会单独审查,如果一个元素过不了,整体都会驳回。这种情况最常见的就是文字部分通过审查,但是图形部分没有过,导致整个组合商标也不能通过,因为图形前期没有办法精准检索,造成驳回的几率很高。

商标维权

分开申请的商标,侵权人如果还是使用组合起来商标中部分的话,法院则极大可能认定侵权人使用的商标与分开申请的商标近似但是。组合申请的商标,如果侵权人仅仅使用组合商标中的部分,法院不一定会认定侵权人使用的商标与组合商标是近似商标。

申请时间

组合申请的商标由于元素过多,审查人员在审查时需要每个元素单独进行审查,这样耗费的审查时间会比分开申请的商标要多一些。

2014年10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华,专利管理司副司长曹东根,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谈判大厅召开《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会议明确指出,《意见》的发布,是根据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需求的全面调查。

会议强调,国家应从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小微企业做大做强。知识产权是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的动力。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1-6月,国家专利质押融资额超过235亿元,同比增长124%。截至上半年,全国34个城市实施了专利实施保险,共为专利实施保险提供风险保障9505万元,为744家企业的2496项专利提供风险保障和保险服务。

基于以上数据研究分析,中小企业质量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随着未来竞争模式的改变和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企业需要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带来的利益;如果中小企业不重视专利申请、昆明商标注册,著作权保护等知识产权问题,则会在今后的发展中处于被动地位,甚至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目前,我国小微企业约1170万户,约占企业总数的77%。据统计,我国小微企业已完成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

显然,我国小微企业是新的发展力量,是就业的主渠道,是创新的重要源泉,是国家从资金到政策大力支持的对象。同时,由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小微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将具有更大的安全性和优势。一项知识产权专项调查发现,拥有专利的企业,包括小微企业的利润率是没有专利的企业的7倍,即利润率远大于没有专利的企业。

因此,通过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是有空间的,也是一项需要加强的工作。商标、著作权实行“三合一”管理,符合国际惯例,减少了为客户办理手续,缩短了办理时间,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

导致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当企业需要注册相应商标的时候,我们需要知道昆明商标注册的过程中也是存在着可能导致商标被驳回的因素,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了,也就表示我们所注册的商标失败了,那么导致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1、有相似或者相同商标被申请商标审查员进行商标审查时,会对商标数据库进行检索,若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被多人提出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申请在先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个人。

2、商标缺乏显著特征当应用商标过于简单时,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的几何图形,审查员会认为商标缺乏显着特征,不可识别,并被拒绝。

3、商标近似被驳回两个商标以文本字形,发音,含义,图形构成和颜色,整体结构,三维形状和颜色组合的形式被拒绝,容易被公众误解或混淆。

4、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5、使用了不被允许注册的标志《商标法》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产生误认的名称或标志都不可注册为商标,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则会被驳回,不予注册。

1881年,27岁的乔治·伊士曼以5500美元成立了伊士曼干板制造公司,后来改名为柯达公司。那么他为什么会选择“柯达”(Kodak)作为商标和公司名称呢?

字母“K”是伊士曼最喜欢的字母。他曾说过:“这是一个有力的,带有锋芒的字母。”“Kodak”这个单词是一个变位词,是由他和母亲一起想出来的。伊士曼解释他选择商标的原则有3个:

1.单词要短;

2.任何人都不会发错音;

3.不会与其他任何东西混淆,柯达就是柯达。

1907年,柯达成为第一家将自己名称作为图形商标的公司。到1903年,柯达公司就确立了以红和黄作为公司商标的主色。首图就是柯达公司的商标演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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